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審計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局)和中直管理局、中華全國總工會、武警總部審計局,中央有關直屬企、事業(yè)單位:
審計署關于做好評選全國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準備工作的通知(審內發(fā)〔2004〕23號)下發(fā)后,各地區(qū)、各部門和各單位按照通知的要求,進行了認真準備?,F(xiàn)就評選全國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以下簡稱“雙先”)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額分配
“雙先”名額分配,以2004年6月底各地區(qū)、各系統(tǒng)專職內部審計機構數和專職內部審計人員數為基數,參照上屆名額分配數,以及近年來內部審計工作發(fā)展狀況和取得成果的情況進行分配。(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二、評選、推薦程序
(一)各單位要嚴格把關,按照名額分配數將推薦名單報“雙先”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匯總,辦公室提出審核意見報“雙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二)在名額分配表中沒有名額的中央單位,可按評選條件直接向“雙先”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推薦材料(限報一個先進單位或一個先進工作者),由“雙先”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評選,擇符合條件者向“雙先”工作領導小組推薦。
(三)各單位要認真、扎實地做好“雙先”評選推薦工作,并于2004年12月20日前,將下列材料報“雙先”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綜合性經驗交流材料兩份。
2.“雙先”分配名額在4個以上的單位需報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的經驗交流材料兩至四份,“雙先”分配名額在4個以下的單位需報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的經驗交流材料一至兩份,每份經驗材料需報一式兩份。
3.推薦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登記表(格式見附件2、3,報一式兩份)。
文字材料內容要實事求是,翔實具體,每份材料3000字左右。為了方便打印,經驗交流材料還需再報一份電子版的。
三、成立“雙先”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雙先”評選工作的領導,保證評選活動順利開展,決定成立“雙先”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石愛中(副審計長)
副組長:鄭力(中國內部審計協(xié)會會長)、劉鶴章(中國內部審計協(xié)會副會長)
成 員:劉寶衡(辦公廳主任)、劉國權(經貿審計司司長)、齊國生(人事教
育司司長)、馬懷平(中國內部審計協(xié)會秘書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中國內部審計協(xié)會),由馬懷平兼辦公室主任。
聯(lián)系人:曹志勇、王蕙娜,電話:(010)68327286、6832687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展覽路北露園2號(東)中國內部審計協(xié)會
郵 編:100037
附件:1.地方和中央部門、直屬企事業(yè)單位內部審計“雙先”名額分配表
2.全國內部審計先進單位登記表
3.全國內部審計先進工作者登記表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