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洪湖市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認真落實國家對公路客運車輛的燃油補貼政策,確保行業(yè)發(fā)展與穩(wěn)定,責成市交通運輸局與財政局,在審計局的監(jiān)督下,向該市456輛客運車輛發(fā)放2010年度燃油補貼979萬余元。這是該市交通運輸局積極整改截留燃油補貼行為,第一次大規(guī)?!瓣柟獍l(fā)放”燃油補貼,得到了社會廣泛好評。
近年來,該市審計局為維護弱勢群體和社會公益性行業(yè)的利益,針對2005年以來全球石油價格大幅上漲的現象,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對全市從事林業(yè)、漁業(yè)及社會公益事業(yè)等單位下撥的石油價格補貼進行了審計。在對32萬元石油價格補貼現金進賬這一不正?,F象進行審計調查時,發(fā)現財政部門32萬元石油價格補貼通過銀行支付給個人,個人又將該補貼上繳給管理單位,為什么個人愿意將國家給自己的正當補貼上繳給單位呢?該單位解釋說是職工自愿上繳的風險金以應付以后石油價格進一步上漲 ,也出具了單位與個人簽訂的合同。事情如果真是這樣,也算得上是企業(yè)的管理方法。審計人員經深入調查走訪,一個細小的發(fā)現抖出了事情的真相: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大于簽訂合同人員名單。原來,從業(yè)人員變化較快,只有繼續(xù)經營的人員才簽訂了合同,那么企業(yè)就截留了部分人員的補貼。針對上述情況,該局責令公汽公司重新面向社會公示補貼人員名單,對確無法補貼到個人的2.8萬元,全額上繳財政,并通報全市今后應嚴格專項資金管理,確保??顚S谩#ㄖ芸∥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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