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 English | 網站地圖
   
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頻道  >  審計動態(tài)  >  地方動態(tài) > 正文
 
云南昆明市政府要求各部門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
 
【時間:2008年03月20日】 【來源:云南省審計廳網站】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府發(fā)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門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通過發(fā)揮內部審計監(jiān)督職能,強化內部控制,防范資金風險,促進經濟決策科學化,資金管理規(guī)范化。

    通知規(guī)定,以下部門和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一是審計機關暫未設立派出機構,管理、監(jiān)督、使用政府性資金和基金,財政預算數(shù)額大且所屬單位多的部門和單位;二是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機構;三是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企業(yè)和上市公司;四是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國有資金比例較大的大型基建項目的建設單位;五是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其他單位。

    通知還對審計機關和內部審計協(xié)會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