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這是該省貫徹落實中央兩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管理監(jiān)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大舉措。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提高認識,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要保證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必需的機構、人員和經費,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或聯(lián)席會議制度,不斷探索和創(chuàng)新干部管理監(jiān)督與審計監(jiān)督有機結合的新途徑;要拓展領域,推進對法定審計對象的全面覆蓋。要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的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審計計劃,穩(wěn)步推進市、縣兩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有計劃地對黨委部門領導干部進行審計。要確保任中審計在整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比例不低于30%;要深化內容,全面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要圍繞領導干部“四權一廉”的履職情況,積極探索對政府績效和行政效能的審計,合理設計審計評價指標,嚴格界定領導干部應負的責任;要強化運用,積極服務領導干部監(jiān)督管理。要積極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問責評議試點,逐步推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要加強指導,推進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重點加強對垂直管理部門、掌控國有資產較多的國有企業(yè)及公眾關注度高的行業(yè)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意見》的出臺,體現(xiàn)了該省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對于全面推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完善權力監(jiān)督制約機制,促進各級領導干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康鴻飛 趙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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