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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加強因公出國(境)經費審計監(jiān)督 讓出國經費在陽光下運行
 
【時間:2011年05月06日】 【來源:江蘇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中央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簡報第35期關于《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總結報告》中,對江蘇省加強因公出國經費審計監(jiān)督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特別指出,“江蘇省出臺《加強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費使用情況審計監(jiān)督的意見》,要求在預算執(zhí)行和財政財務收支、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對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

    對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是審計機關審計監(jiān)督的一項重要內容。江蘇各級審計機關從維護黨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費使用情況審計監(jiān)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審計工作中,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guī)范行政行為,節(jié)約行政成本,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為目標,切實加強對因公出國(境)預算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監(jiān)督,促進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和使用的規(guī)范運行。近年來,根據中央和省的各項規(guī)定,江蘇省審計機關在日常工作中更加突出了對因公出國(境)經費的審計。

    2009年,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中辦發(fā)〔2008〕9號),江蘇省審計廳聯合省監(jiān)察廳、省財政廳、省外辦下發(fā)《加強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費使用情況審計監(jiān)督的意見》(蘇審發(fā)〔2009〕55號),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結合部門預算執(zhí)行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認真開展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2010年,根據審計署《關于加強因公出國經費審計監(jiān)督的通知》(審行發(fā)〔2010〕61號)要求,江蘇省審計廳向全省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經費審計監(jiān)督的通知》(蘇審發(fā)〔2010〕81號),進一步明確因公出國經費審計重點檢查各級黨政機關因公出國(境)團組執(zhí)行出訪審批規(guī)定、經費預算管理、用匯管理、經費來源,以及經費核銷情況等五項重點內容。審計結果表明,2010年全省涉及因公出國經費內容的審計項目221個,審計部門(單位)341個,重點抽查出國團組632個。審計發(fā)現少數單位存在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出國經費的問題,個別團組存在超時繞道的現象,涉及金額70.22萬元。

    2011年,江蘇省審計廳與省監(jiān)察廳、省財政廳、省外辦聯合印發(fā)《江蘇省省級機關因公出國(境)經費控制管理暫行辦法》(蘇財行〔2011〕3號),對省級機關因公出國(境)經費審批及預算管理做出進一步規(guī)范。省審計廳將因公出國(境)經費控制情況作為今年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的四項重點內容之一。(王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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