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 English | 網站地圖
   
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頻道  >  媒體視點 > 正文
 
紅網:貧困認定的主要依據是稅收
 
【時間:2015年10月15日】 【來源:紅網】字號: 【大】 【中】 【小】

審計署近日發(fā)布公告稱,廣西馬山縣違規(guī)認定了3119名扶貧對象。其中,343名為財政供養(yǎng)人員,2454人購買了2645輛汽車,43人在縣城購買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為個體工商戶或經營公司……記者赴馬山縣調查了解到,一些收入超標準的人員瞞報收入,一些地方并未嚴格按照收入標準來認定貧困戶,而是采用子女上學、生病等其他標準來認定,同時存在審核不到位等問題。(10月14日《京華時報》)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后,“越窮越光榮”早已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但如果貧困背后捆綁著利益,冒充貧困者便成了有利可圖的投機,以至扶貧亂象頻出,衍生為產業(yè)和生意。

網友戲言,記者采訪一位貧困至極的大爺,問其為何沒有被認定貧困戶,大爺直言:“因為我沒錢送。”看似段子,其荒謬在現實中卻有跡可循:脫貧后不愿摘掉貧困縣帽子的時有耳聞,開寶馬住保障房的也不鮮見,而為了杜絕這種“劫貧濟富”的亂象,有的高校在認定貧困生時以食堂消費作為標準,甚至干脆讓申報助學金者上臺演講“比窮”。如此種種,自有標準不清、操作性差等技術性原因,更離不開監(jiān)管不力這個罪魁禍首,但如何科學嚴謹地認定貧困家庭,無疑是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問題,對打破“越扶越貧”的死循環(huán)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

以資助貧困生的助學金為例,發(fā)達國家的判定是通過“家庭經濟調查”進行,這點與我們并無太大區(qū)別。然而在操作層面,我國高校更多地是通過地方提供各種證明的方式來認定,并沒有高校會真的去“外調”,由于金額有限,造假現象雖然存在,卻并不嚴重。然而,在城市低保戶和農村貧困戶的認定中,類似的造假現象就要嚴重得多,一來是因為收益較為豐厚,二來是因為發(fā)放與審核機構高度重合,即只要在經辦單位有關系,便可以長期坐享漁利。可見,單純依靠行政部門蓋章式地認定與監(jiān)管,已經無法抑制扶貧亂象的發(fā)生。

反觀美國和德國等發(fā)達國家,對于家庭收入的認定主要依靠稅收體系來完成,通過對家庭成員繳稅情況的統(tǒng)計來判定其是否符合扶貧的標準。符合標準的,在就業(yè)、就醫(yī)和上學等方面可以享受優(yōu)惠減免,甚至有時干脆以日常的減稅來完成扶貧,這種方式顯然要更加的科學和準確。當然,這是以嚴格的收入查證和稅收制度作為基礎的,目前我國還達不到這一要求?,F實層面,富人的繳稅額可能比工薪階層還要少,就像富家子弟在食堂的消費可能還沒有貧困生多。這表明,簡單地生搬硬套可能不合時宜,但除了加大對財產性收入和投資性收入的征收力度,盡快打破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收體系以外,恐怕也無路可走。

可見,不斷推進稅收體制改革是改變扶貧亂象的牛鼻子。這不僅可以更好地識別貧困者,有針對性地進行幫扶,而且也會在宏觀上對國民收入的二次分配起到更好的調節(jié),有效抑制貧富懸殊,促進社會公平。(文/宋鵬偉)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