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3日訊 (記者 崔文苑) 今日,審計署發(fā)布《關于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于創(chuàng)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建設的意見》。這份文件一出臺備受關注,一方面,其扎實的10條舉措,是對全國科技創(chuàng)新大會明確的“2020年我國進入創(chuàng)新型國家行列、到2030年進入創(chuàng)新型國家前列、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成為世界科技強國”目標任務的具體踐行;另一方面,有效回應“審計影響科研工作”的雜音,更好服務于創(chuàng)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建設。
那么,審計工作如何推動科技經費有效使用?如何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如何使科技項目預算和財務管理更科學?……針對《意見》中涉及到的這些社會關心的熱點,審計署有關負責人接受了記者采訪。
推動科技經費有效使用
“建設科技強國,必須要關注國家既定的投入政策是不是落到了實處,資金該投的是否投到位了。資金既不能改變用途、也不能沉淀在那里,應讓其切切實實發(fā)揮作用。”審計署教科文衛(wèi)審計司司長崔振龍表示,推進科技資金和科研項目管理創(chuàng)新,有利于調動和保護科研人員積極性,也有利于多出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轉化。
“不少科研人員有一個親身的體會就是,經費使用過程管得太死,項目經費當中智力補償、間接費用比例太低。另外,審計中也發(fā)現(xiàn)項目管理太散。管理科技項目的國家政府部門有40多個,資金不集中。”審計署財政審計司司長郝書辰說,這都需要通過審計工作反映問題、提出建議,推動科技人員能有更大的經費支配權,著力推動科技經費加大投入和有效使用。
此次出臺的《意見》要求,審計中不僅要關注各級政府科技經費預算安排、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重點揭示財政科技投入不足、資金分配“小、散”、資金撥付不及時造成大量沉淀,以及科技資金“管得過死”等影響科研項目實施進度和效果的問題,促進加大財政科技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還要關注國家財政、稅收、金融等各項科技創(chuàng)新相關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情況,是否真正起到引導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增加科技研發(fā)投入的作用。
“對于科技資金安全方面,重點揭示相關部門和單位借科技項目之名,以權謀私、截留侵占、貪污私分、揮霍浪費科技資金,以及有關主管部門和人員在科技資金分配管理中利用職權違法違紀向特定關系人輸送利益等問題。”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解讀《意見》時表示。
促進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表示,要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解決好科技經濟“兩張皮”的問題,既要抓好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改革這個“最先一公里”,也要通過完善成果轉化的市場體系和服務體系,解決好“最后一公里”。
“對于審計工作而已,‘最先一公里’就是把頂層設計要做好,把以往審計出的不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問題揭示出來,找到制度上、體制上的原因和不足,提出政策建議,使得頂層制度設計時更加合理。”崔振龍說,僅僅有了頂層制度設計還不行,還要落地,那就是“最后一公里”,這就牽涉到政策執(zhí)行是否到位,需要通過跟蹤審計,推動政府部門、經辦機構更好落實,并進一步推動完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
《意見》不僅明確了審計重點,即聚焦各部門科技經費管理以及國家重點科技項目,重點揭示立項遴選機制不公開不透明,項目安排分散重復等問題;還要求揭示問題,即關注成果轉化機制是否健全,重點揭示兼職和離崗創(chuàng)業(yè)、收益分配、科技成果轉讓流程等配套制度不完善,成果所有權和使用權處置難,項目驗收或結題不及時、走形式等,以及由此造成的科技人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積極性不足、科技成果有效轉化率低等問題。
此外,提倡推進重大科技決策制度化和改革科技評價制度,優(yōu)化資源配置方式,促進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
促使科技項目預算和財務管理更科學
不少科技人員反映,原來的科技經費主要是用于購買設備、差旅費等,而科技人員投入的勞動、智力在這方面卻很少得到體現(xiàn)。
“根據(jù)全國科技創(chuàng)新大會要求,審計將根據(jù)推動各項目和經費的主管部門,不斷改善、完善經費管理辦法,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支配權,讓科技經費當中智力補償?shù)谋壤忻黠@提高。這也是我們下一步要推動的主要方向。”郝書辰說。
為推動科技項目預算和財務管理改革,《意見》要求,審計中要關注財政科研項目主管部門落實簡化項目預算編制、下放直接費用預算調劑權、大幅提高人員費用比例、增加用于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等情況。同時,還須關注各級政府財政、發(fā)展改革、教育、國土資源、環(huán)保等部門落實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簡化用地和環(huán)評等手續(xù)情況;以及關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根據(jù)工作需要,調整差旅會議管理規(guī)定、優(yōu)化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審批程序等情況。
“審計通過對這些方面的關注,重點揭示改革不到位或進展遲緩,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財務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資源等問題,推動建立健全體現(xiàn)科研人員智力價值的科技經費分配制度,完善經費報銷制度,促進科技經費更好地服務于人的創(chuàng)造性活動。”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
不少科技人員還認為,預算管理過細過實、財務報銷又太復雜等問題,甚至還出現(xiàn)“高校審計檢查太多影響科研工作開展”的誤讀。對此,郝書辰說,一方面,是因為理解存在偏差,誤把所有的檢查、管理都認為是國家的“審計”;另一方面,反映出項目主管部門、經費主管部門放權不到位、服務不到位,檢查過多、評審過多、評審環(huán)節(jié)過多,加重了科技工作者的負擔。
“我們將進一步推動相關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更多的管理轉化為優(yōu)質的服務,更好地為科技工作者服務,更好地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更好地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創(chuàng)造性和積極性。”郝書辰表示。(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