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鄭州辦強化政務督辦提升機關執(zhí)行力
【發(fā)布時間:2012年03月05日】
【來源:審計署鄭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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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采取多項措施強化政務督辦工作,確保各項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切實提高了行政效能,提升了機關執(zhí)行力。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為建立責任明確、運轉協(xié)調、執(zhí)行順暢、務實高效的工作機制,該辦制訂了《審計署鄭州特派辦政務督辦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對審計署重要文件,會議、決議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特派辦黨組會議、特派員辦公會議及其他專題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特派辦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等項工作納入督辦的范圍。
    
    二是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在辦公室設置了專職督辦崗位,統(tǒng)一協(xié)調各處室及時落實納入督辦的事項;探索形成了“擬辦、登記、交辦、催辦、辦結、反饋和歸檔”的工作程序,做到任務量化、時限具體化、責任明確化;督辦人員及時了解督辦事項辦理情況,每周將匯總后的辦理情況上載至審計管理系統(tǒng)“公告”欄向全辦人員進行通報。
    
    三是定期檢查通報。確定由辦公室定期對承辦處室督辦事項辦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執(zhí)行制度較好的處室給予表揚,對逾期未辦結的處室以及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承辦處室主要負責人向特派辦黨組寫出書面說明。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處室目標責任完成情況考核依據(jù),連續(xù)被通報批評的處室,取消其年底評比先進處室的資格。(何繼敏 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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