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河審計局采取“四項”保障措施 全面推進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2016年,遼寧省莊河市審計局為確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落實到位,將其列為本年度首要審計任務,采取“四項”保障措施,全面推進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一是以中央重大政策措施精神為“指導”,研究部署跟蹤審計工作。
審計局在準確把握重大政策要點的基礎上,召開專門審計工作會議,研究工作路數(shù),深入吃透政策措施內容,理清審計思路,確定了“縱向聯(lián)動”、“銜接配合”的審計組織形式,同時整合審計資源,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指導開展跟蹤審計,確保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為“統(tǒng)領”,制定年度審計計劃。2016年度重大政策實施情況跟蹤審計項目計劃;堅持將群眾關心、領導關注的熱點內容列入跟蹤審計項目;堅持全面突出政策跟蹤審計“首要任務”地位,在實施其他審計項目過程中,都要同時關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
工作中,堅持以上級審計機關年度計劃為依據(jù),制定三是以市政府工作報告相關內容為“依托”,明確跟蹤審計重點。3項重大政策的7個重點項目作為跟蹤審計的重點,確保實現(xiàn)審計“跟得對”、“跟得上”、“跟得好”的目標。
審計局按照上級審計機關提出的“要在做好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項目調查的基礎上,按照重要性原則選擇立項”的要求,以市政府工作報告為切入點,從重點工作中選取“基礎設施和城市建設”、“改善民生方面的社會建設”等內容作為核心,確定了四是以選用優(yōu)秀業(yè)務骨干作為主審人員為“抓手”,確保審計效果。
為保質保量完成跟蹤審計任務,保證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執(zhí)行,審計局堅持優(yōu)中選優(yōu),將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相關審計科長任用為重要審計項目的主審人員,保障了重大政策措施審計項目的順利實施,取得了較好的審計效果。(王佳)【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