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經濟責任審計力推四項工作
【發(fā)布時間:2012年11月21日】
【來源:江蘇省蘇州市審計局】
字號:【大】 【中】 【小】
    
    近年來,江蘇省蘇州市審計局在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突出四項重點工作,在審計范圍“全覆蓋”基礎上,努力形成“分類管理為導,任中審計為主,三責聯審助推,離任交接補充”格局。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提請?zhí)K州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研究討論,制定蘇州市貫徹實施意見指導該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是繼續(xù)推進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做好相關工作銜接配合。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時,將檢查領導干部所在部門開展內管干部審計工作情況作為審計內容固化下來,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之一。在管理監(jiān)督中介入,結合組織部門“干部選拔任用網絡信息化”系統的實施,嘗試將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注入信息化管理模塊,形成干部選拔過程、任用過程等情況的連續(xù)監(jiān)督平臺。
    
    三是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逐步建立和充實被審計領導干部和被審計單位審計數據庫。根據兩辦規(guī)定相關要求,從干部管理監(jiān)督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fā),處理好審計資源與審計需求的關系,依照“突出重點、前移關口、科學統籌、不留盲區(qū)”原則,加強審計計劃和組織實施管理,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科學、有序、有效開展。
    
    四是深化“三責聯審”,提升結果運用。加強對用人審核、用編審查、用財審計結果的運用,加大問題整改力度,制定“問題整改回頭看”制度和辦法,將“三責聯審”制度發(fā)揮實質效果,形成長效機制。(王弢)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