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強調:加大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力度
【發(fā)布時間:2013年08月19日】
【來源:湖北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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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工作。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湖北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送審稿)》。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主持常委會并作重要講話,強調要加大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力度。

    李鴻忠指出,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干部監(jiān)督管理的一種制度,在對領導干部教育、任用、監(jiān)督和獎懲中正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湖北省已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查明問題整改銷號、整改督查等制度,但在審計查出問題的責任追究方面尚未形成制度,亟待就此制定統(tǒng)一、規(guī)范的辦法。這個問責辦法就是制度的籠子,是“高壓線”。

    李鴻忠強調,制定該辦法是湖北省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查擺問題,回應群眾關切,在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方面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堅持反腐倡廉與改革發(fā)展“力度統(tǒng)一論”,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管理和監(jiān)督機制,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服務和保障全省按照競進提質、效速兼取要求實現(xiàn)科學發(fā)展、跨越式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出臺這個問責辦法,與當前湖北省正在形成的干事創(chuàng)業(yè)、解放思想、競進提質、效速兼取沒有矛盾。一方面,我們要解放思想,營造干部敢闖敢干敢試敢于創(chuàng)業(yè)局面,另一方面,要按照力度統(tǒng)一論要求,加大反腐倡廉和問責力度,規(guī)范領導干部行為。

    李鴻忠要求,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要依法依規(guī)自覺接受、主動配合經濟責任審計。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統(tǒng)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研究細化完善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措施,加大宣傳教育和貫徹落實的力度。審計等相關部門要把審計責任落實整改當成大事,對審計出來需要問責的一定要“問到底、責到位”。要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水平,通過辦法強化領導干部履責意識和正確行使公共權力意識,不斷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劉啟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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